学报稿件录用程序和工作流程的办法
2016-06-29 00:00   审核人:

为规范学报的管理,提高学报的质量,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《关于严格执行期刊“三审制”和“三校一读”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》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稿件录用程序

1.作者网上投稿或编辑约稿。

2.查询学术不端行为。

3.初审。

4.外审专家评审。

5.执行编辑汇总评审意见、编辑、校对、加工、退修等。

6.定稿会确定当期录用稿件。

7.主编终审签字刊发。

二、编辑部工作流程

1.登记:作者经由编辑部邮箱提交稿件,同时交稿件审理费,经编务登记,并初审通过后,填写登记,送同行专家评审。

2.稿件经两名同行专家评审后,专家意见由执行编辑登记,并及时通知作者修改。

3.修改后稿件由定稿会议决定是否刊用。

4.执行编辑负责组织本期稿件编辑、校对(含三校)、加工等。

5.确认无误的文稿(含目录、四封、文字、图标等),由主编签字发排印刷。

6.被录用的稿件,刊发前缴纳版面费。

7.稿件被通知录用后,论文的署名作者不得增减或更换。

8.满3个月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的稿件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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